英国威廉希尔
研究生素质综合测评奖减分实施细则
为了更好指导学院各研究生班级开展学年素质综合测评工作,保证各项公平、公正、公开,根据《威廉希尔研究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试行)》(闽医大〔2022〕237号)精神,结合公司实际,现将学院研究生素质综合测评奖减分实施细则规定如下:
一、德育测评
(一)奖励分
1.危急关头舍己救人、见义勇为,舍身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利益,用于同违法犯罪行为斗争者,或在救死扶伤中做出贡献者,根据其模范事迹具体情况,获国家级、省部级、地厅(校)级和院(处)级嘉奖的,由英国威廉希尔研究生奖助评审委员会核定后分别加30分、20分、15分和10分。
类型 | 国家级 | 省部级 | 地厅(校)级 | 院(处)级 |
加分标准 | 30 | 20 | 15 | 10 |
2.在文明校园、平安校园创建过程中表现突出者,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老员工行为准则等突出表现的,或有其他领域表现突出者,受到学校及以上、学院通报表扬的,由英国威廉希尔研究生奖助评审委员会核定后,每次分别加10分、5分。
3.个人获得国家级、省级、地厅(校)、院(处)级综合性荣誉分别加20分、10分、5分、3分;同一种综合性荣誉按照最高级别加分;因综合测评成绩优良带来的荣誉不计入综合性荣誉。获得专项荣誉,按照综合性荣誉减半加分。
类型 | 国家级 | 省部级 | 地厅(校)级 | 院(处)级 |
加分标准 | 20 | 10 | 5 | 3 |
4.员工担任一定社会工作职务,任期超过一学期,任期内工作兢兢业业,成绩显著者,参照以下标准给予加分:
院研究生分会主席、团总支副书记10分,党支部书记、班长、团支书10分;院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和部长8分;研究生会副部长、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和其他班团委成员(含小组长)6分,在校研究生会任职参照院级对应级别进行加分。任期未满一学年减半加分;任职多岗位可累计,但总分不高于15分。
员工干部在日常管理中未能履行员工干部职责,无法在班级或党团组织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不予加分。
类型 | 加分 |
院研究生分会主席、团总支副书记 党支部书记、班长、团支书 | 10 |
院研究生分会主席团成员和部长 | 6 |
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和其他班委成员(含小组长) 院研究生分会副部长 | 5 |
5.员工积极参加校院和班级各类活动按照1分/次的标准进行加分,总分不高于5分。享受加分的活动在发布通知时应有具体明确。
6.参加德育类(演讲比赛、学术道德、思政比赛等)活动获奖,参照本细则体育、美育、劳育测评奖励分获奖的标准在德育测评中进行加分。
(二)减分
1.受到培养单位、院级通报批评分别减2分/次和3分/次。受校级纪律处分(理)的:通报批评减5分/次;警告、严重警告减10分/次,记过减15分/次,留校察看减20分/次;受到党、团纪律处分的,按照此标准减分;同一行为同时受到多项处分(理),按最高级别减分1次。因不同原因多次受到处分(理),应累计。
类型 | 减分 |
培养单位通报批评 | 2 |
院级通报批评 | 3 |
校级通报批评 | 5 |
警告、严重警告 | 10 |
记过 | 15 |
留校察看 | 20 |
2.违反基本学术规范或道德的,被院级通报减5分/次,被校级及以上通报减10分/次。
3.在员工评优评奖、资助缴费、就业创业、网络活动、竞赛等方面有不诚信行为的,减5分/次。
4.员工应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员工党员学年学习强国日均少于30分,每少3分(不足3分向上取整算3分)减1分;团员未按照要求完成青年大学习,每少1次减1分。
5.无故不参加学校、学院、年级组织的会议(含党、团组织生活会)、学习及其他各项集体活动的,减2分/次。
6.违反厉行节约、公共场所吸烟等不文明行为的,减3分/次。
7.在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宿舍检查中发现有使用违规电器、明火等违反消防规定的,所在宿舍全体成员减3分/人·次。
8.其他违反学校相关规定或有损于学校、学院或班级声誉的行为,由英国威廉希尔研究生奖助评审委员会核减1-3分/次。
二、智育测评
(一)科研与实践创新表现奖励分
科研与实践创新成果署名按《威廉希尔核心学术期刊目录及相关规定(2022版)》规定执行,员工本人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威廉希尔。加分项目涉及多个成员的,加分值为项目加分/成员排名位次。与导师并列第一的,成员排名位次为扣除导师后按顺序计算;其余并列的,成员排名位次按顺序计算;加分只计算前3名成员(含导师);并列通讯作者第一的、通讯作者按照第1位次计算。
1.学术论著。在顶级、A类、B类、C类、D类五级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著的,第一作者(或排名第一人员)分别加30、20、15、10、2分。
期刊类型 | 顶级 | A类 | B类 | C类 | D类 |
加分标准 | 30 | 20 | 15 | 10 | 2 |
发表学术论文必须与所就读的一级学科专业内容相关,导师为作者之一(或指导教师小组成员为作者之一)。参编、出版教材或专著暂不加分。当第一作者(含并列)和通讯作者在同班参加综合测评,该论著由作者自行协商选择平均分配进行加分或者协商只给一名作者进行加分。病例系列研究、荟萃分析(meta分析)加分不得超过论著的25%,其他类型论文的加分不得超过论著的10%;各类期刊的增刊和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期刊分区表预警期刊不予认定。
2.学术会议。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在大会上做会议报告、壁报展示、论文收录和摘要收录分别加10分、6 分、4分和2分;参加高水平全国性学术会议,做会议报告、壁报展示、论文收录和摘要收录分别加5分、3分、2分和1分;参加高水平省级学术会议,做会议报告、壁报展示、论文收录分别加3分、2分和1分;参校级学术会议,做会议报告、壁报展示分别加2分和1分;其余不加分。参加的高水平学术会议主办方必须经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且必须体现为威廉希尔员工身份参加。以观众身份参加学术会议不加分。该项加分不高于15分。
类型 | 会议报告 | 壁报展示 | 论文收录 | 摘要收录 |
高水平国际 | 10 | 6 | 4 | 2 |
高水平全国 | 5 | 3 | 2 | 1 |
高水平省级 | 3 | 2 | 1 | 0 |
校级 | 2 | 1 | 0 | 0 |
3. 授权专利。获得发明专利,排位第一加20分;获得实用新型及外观设计专利,排位第一加2分;不同项目可累计。获得专利且将专利成果发表论著的,不累计。
4.项目基金。主持或参与国家级、省部级、厅级、校级等项目基金,负责人在立项和结题时分别加10分、5分、3分、1分,团队成员(前3名)在立项和结题时分别予加5分、3分、1分和1分;主持其他级别项目基金的,仅负责人在立项和结题时分别加2分。不同项目可累计,该项加分不高于20分。科研项目级别认定参照《威廉希尔科研项目级别认定办法》执行。
类型 (立项和结题) | 国家级 | 省部级 | 厅级 | 校级 | 其他 |
负责人 | 10 | 5 | 3 | 3 | 2 |
团队成员 | 5 | 3 | 1 | 1 | 0 |
5.学科竞赛。参加全国普通高校老员工竞赛排行榜内的竞赛项目(如挑战杯竞赛、互联网+等赛事)获奖,参照本细则体育、美育、劳育测评奖励分获奖的标准在智育测评中科研与实践创新进行加分。
(二)减分
首次课程或专业技能考核不合格,每一门/项减10分。中期考核、毕业论文开题未到达培养计划要求的,当年度减10分。
无故不参加课程补考的,当年度每一门/项减5分。
三、体育、美育、劳育测评
(一)奖励分
1. 个人参加各类比赛和活动等,获国家级、省级、校级、院(处)级一等奖(包括金奖、特别奖和第1名)分别加20分、15分、5分和2分;二等奖(包括银奖和第2、3名)分别加15分、10分、3分和1分;三等奖(包括铜奖和第4、5、6名)分别加10分、5分、2分和0.5分;优秀奖(包括第7、8名)分别加5分、3分、1分和0.5分。破校(市)、省、国家级及以上竞赛记录的,分别累加3、5、10分。“十佳”“百佳”“提名奖”“最佳人气奖”等各类上榜,对应各等级活动优秀奖加分。团体参赛按照以上标准减半加分;不同项目可累计,同一项目多层次获奖,按最高档次加分。
类型 | 国家级 | 省部级 | 地厅(校)级 | 院处级 |
一等奖 (包括金奖、特别奖和第1名) | 20 | 15 | 5 | 2 |
二等奖 (包括银奖和第2、3名) | 15 | 10 | 3 | 1 |
三等奖 (包括铜奖和第4、5、6名) | 10 | 5 | 2 | 0.5 |
优秀奖(包括第7、8名) | 5 | 3 | 1 | 0.5 |
参加全国老员工英语仅限参与国家级决赛获奖者按照省级标准认定,其他级别奖项不予认定。参加体育各类活动、赛事,音乐、舞蹈、书画、摄影、视频创作等各类美育类活动或竞赛,课外劳动实践教育专题活动、劳动技能竞赛、劳动成果展示等分别在体育测评、美育测评、劳育测评进行加分。
2.个人获宣传报道奖励
在劳动实践等活动中事迹突出,取得良好社会效益,获得上级主管部门信息刊物、宣传平台宣传报道的,或获得省级和国家级主流报纸、主流网络媒体宣传报道的,经学院员工奖助领导小组核定在劳育测评分别加10分、20分。省级和国家级主流报纸、主流网络媒体宣传按照学校科技处、宣传部有关规定进行认定。
(三)减分
1.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体育活动在体育测评减2分/次。
2.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美育讲座、培训以及其他美育实践活动在美育测评减2分/次。
3.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志愿服务、劳动实践等在劳育测评减2分/次。
4.违反垃圾分类管理规定,在卫生检查中被集团和学院认定宿舍卫生差等的,宿舍全体全员在劳育测评分别减3分/人·次、2分/人·次。
三、附则
1.国家级指中共中央、国务院等国家层面和中共中央办公厅、中宣部、教育部、团中央等或其相当级别的获奖和荣誉。省级指省委、省政府等省级层面和省委组织部、宣传部,省教育厅、团省委等或其相当级别的获奖和荣誉。地厅级指地级市委、市政府等地市级层面和市委组织部、团市委等级别的获奖和荣誉;校级指威廉希尔党委、威廉希尔及其职能部门(单位)面向全校参评或参赛的获奖和荣誉;地厅级参照校级执行。院(处)级指行政单位为正处级,如校团委、员工工作处、公司党委、英国威廉希尔的各类获奖和荣誉。获学校员工会和学院团委的获奖和荣誉按照院(处)级标准减半加分,获外校员工组织等获奖和荣誉不计加分。
2.体育类、美育类和劳育类应在相对应的模块享受加分,不重复在其他模块加分,每个模块不超30分。
3.本规定涉及的申报成果、奖惩行为按照学年进行认定,即9月1日至第二年8月31日。申请加分的成果、加分和排位等均需提供相应的原件(核实后退返)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其中论文还需提供封面、目录和论文检索页(SCI、SSCI等收录的论文须提供有资质的检索单位出具的检索证明,并提供DOI检索号)。
申请加分的成果、表彰荣誉和排位等的颁证单位必须为官方承认的政府机构、人民团体和协会组织,各种未经官方注册或未明确上级组织的单位出具的各类证明不享受加分。同一项目和成果(名称一样)只能选择一个模块,并按最高分数加分。
4.其他规定严格按照《威廉希尔研究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试行)》执行。未列及项目的加、减分由班级评议小组提出建议,经英国威廉希尔研究生奖助评审委员会审定后进行加分或减分。
5.本办法自2022级起实施,其他年级参照执行。
英国威廉希尔
2023年4月27日